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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姓名:

    陈华律师

  • 律所:

    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

  • 执业证:

    1310120071088874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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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地址:

    中国上海市静安区裕通路 100 号 宝矿洲际中心 1-2 楼、50-51 楼

律师文集

征拆期间临时安置费用由谁承担?

2026-03-04

[导读]:在征拆期间,如果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临时安置,则临时安置费用一般由拆迁方承担。这是为了保障被拆迁人在过渡期内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。

征拆期间临时安置费用由谁承担?

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的规定,在实施房屋征收时,对于因征收而必须搬迁的居民,应当提供适当的过渡性住房或者给予相应的临时安置补助费。这意味着,在房屋被征收后至新房建成交付使用前这段时间内,为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所产生的合理费用,原则上应由负责征收工作的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来支付。此外,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》也明确规定了类似原则,即拆迁人需向被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。

【法律依据】

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第十七条: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、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,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。”

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九条:“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;在过渡期限内,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住处的,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。”

遇到违法强拆行为应该怎么办?

当遇到违法强拆行为时,首先需要明确的是,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擅自拆除公民的合法财产。如果遭遇违法强拆,受害者有权通过多种途径寻求救济,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安机关报案、申请行政复议以及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同时,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对于后续维权至关重要。

【法律依据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四十二条 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单位、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,应当依法给予补偿;造成损失的,还应当赔偿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》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,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之一的,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第八条 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,享有陈述权、申辩权;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;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,有权依法要求赔偿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 盗窃、诈骗、哄抢、抢夺、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
征拆期间产生的临时安置费用通常由拆迁方承担,旨在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。具体操作中还需结合当地政策及实际情况确定最终方案。